中国农业银行探索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

来源:国务院扶贫办     发布日期: 2010-01-24    

      中广网北京1月20日消息(记者梁盛)2010年1月20日,中国农业银行与四家扶贫小额信贷组织在京举行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出席当天签约仪式的领导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巡视员李德,中国银监会监管一部副主任张焕南,国务院扶贫办规划财务司司长徐晖,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武寅,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项俊波等。

  根据协议的有关内容,中国农业银行将与河北易县扶贫社等四家扶贫小额信贷组织合作,提供一定额度的批发贷款,四家扶贫小额信贷组织将贷款发放给贫困地区的贫困农户,用于发展生产。

  作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服务“三农”的主力军,中国农业银行有着充裕的资金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此次与贫困地区的小额信贷组织联手合作,是对大型商业银行配对我国贫困地区微小机构的农村金融服务模式的深入探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示范作用。双方的合作整合了大银行的资金优势和小机构联系贫困农户的操作优势,采用商业化运作模式,破解了大银行服务贫困地区农户的难题,满足了扶贫小额信贷组织融资需求,使更多的贫困农户获得了贷款支持,形成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提供了实践经验。

  伴随着农村经济的高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农村金融需求变得十分迫切,与此相对应的现有金融服务体系却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现状。据中国银监会估算:全国1.2 亿有贷款需求的农户中,有近30%的农户因为缺乏抵押物或合格的担保人,而没有机会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支持。在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之后,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代表的一批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领域进行了诸多尝试,同时在相关部门的推动下,更具地域化特色的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如同雨后春笋般迅速出现。农村、农户的金融诉求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农村金融快速发展。

  作为全国唯一一家以服务“三农”为特色的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是农业银行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作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农业银行曾长期肩负发放“扶持贫困地区专项贴息贷款”的光荣使命,累计发放各项扶贫专项贷款2258.61亿元。2008年不良贷款剥离前,农业银行扶贫贷款规模较接收农发行业务时扩大了2.6倍,余额达918.64亿元,其中扶贫贴息贷款余额234.97亿元。

  上述四家小额信贷组织是中国小额信贷发展促进网络会员,分别隶属于商务部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和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管理。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我国建立了一批以扶贫为目的的小额信贷组织。他们直接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无需抵押的小额信用贷款,并取得了很好的业绩,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推动了小额信贷事业在我国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仍然有近百家机构活跃在全国各地,每年为十多万贫困农户提供所需的资金服务。上述四家机构是中国小额信贷发展促进网络从其会员中挑选出来的业绩突出的机构,经营时间都在10年以上,还款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部分机构实现了操作的自负盈亏。但由于这些机构缺少后续资金来源,无法扩大规模,也很难持续发展。中国农业银行提供的资金,将成为这些机构发展的及时雨,较好地解决了资金短缺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帮助这些机构在扩大规模的基础上为更多的贫困农户提供资金服务。更可喜的是,这种合作模式一旦试点成功,将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促进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小额信贷事业,为扶贫小额信贷组织提供资金,其意义十分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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