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8日,中国国际扶贫中心研究处王小林博士接受了儿童福利中心马远航和曹意文的专访。王小林博士在访谈中强调了两个方面:我国儿童福利明显改善,其重要制度保障在于妇女、儿童和扶贫三大十年纲要的实施;为进一步改进儿童福利,提出儿童敏感预算的重要概念。具体访谈内容如下:
马(马远航) :王老师,大家知道中国是《儿童权利公约》缔约国之一,而且现在是我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和《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具体实施的最后一年,我们想知道我国在儿童权益以及儿童福利方面取得了哪些进步? 王(王小林) :我国是《儿童权利公约》的签署国,近10年在履行公约规定儿童权利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儿童福利工作也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我国贫困人口的大规模减少,对改善儿童福利做出了重大贡献。首先是2001-2010年《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的制定和实施。众所周知,父母是对孩子影响最大的人,因此对妇女的关注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可以间接地促进儿童发展;其次,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持续增长,财政收入的增加,政府对财政支出结构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加大了对穷人、妇女和儿童的关注和对他们的权利的保护力度。
马:那么您所说的这些变化又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呢? 王:主要体现在教育、健康、用水安全和弱势儿童保护四个方面。首先,政府加大了对教育的投资力度,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切实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体现在学生和家庭方面,全面普及义务教育能够使儿童具有比较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免除学杂费和寄宿补助也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学校硬件设施方面,危房改造、中小学办公条件的改善为学生就学提供了场所保障;学校软件条件方面,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改善教师待遇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极大地稳定了教师队伍。教师队伍的稳定,为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了基本保证。其次,我国在促进儿童健康方面也取得了重大进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面建立和实施。新农合以户为单位进行投保,主要是“大病统筹”,风险家庭的大病风险。以户为单位的投保形式,将儿童纳入到了新农合制度中,为儿童提供健康保障。第二,儿童计划免疫的拓展,有效预防了传染病的流行。第三,饮水困难和饮用水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促进了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因为在取水困难地区一般主要由儿童、妇女负责取水。而且水质很差,儿童的健康得不到保证。获得安全饮用水也是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之一。因此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帮助解决贫困地区的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并优先解决学校的饮水问题。从饮用水方面进一步促进儿童健康的保护工作。最后,提升校舍卫生设备,如厕所的卫生情况也进一步改善了儿童健康水平。获得安全卫生设施是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关注的另一项重要指标,农村学校的厕所要明显比农户家庭的厕所卫生状况要好一些。第四,在保障弱势儿童群体方面,600元孤儿救助标准的实施是一大进步,这标着着对孤儿的生活保障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尽管不同地方实施情况有所不同,但是这种政策导向将对儿童福利工作起到巨大的引导作用。此外,《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的实施,使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也使儿童福利得到明显改善。总而言之,《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三个纲要之间是紧密联系的,促进儿童发展,需要改善家庭,各个部门的协调合作。
马:能否简单介绍一下您目前在儿童福利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 王:结合我国国情和国外研究趋势,我们最近提出了儿童敏感预算(Child Responsive Budget)这个概念,简称为CRB。儿童敏感预算是一种基于《儿童权利公约》中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提出的,以儿童优先的理念和视角的对公共支出和公共政策进行评估的方法,是对国家公共支出是否有利儿童发展做出评估,形成政策建议,促进公共政策的改进和完善。这一概念的提出将会促进中国更好地履行《儿童权利公约》,更好地保障儿童各项权益,也会进一步推动《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的制定和实施。以孤残儿童为例,儿童敏感预算强调保障的是孤残儿童与正常儿童相同的生活水平,而不仅仅是与正常儿童相同的补贴标准,因为他们要达到与正常儿童相同的生活水平需要更多的投入。此外,将会关注孤残儿童的生活照料水平问题,其中涉及专业供应机构、专业照料人才和志愿者团队的建立和发展。
马:最后,能请您简单谈谈对《儿童福利简讯》和儿童福利中心的期望和建议吗? 王:《儿童福利简讯》为政府官员、研究人员和关心儿童福利的人士提供了一个交流平台和信息窗口,在短短的几年中,发展非常迅速。在未来的发展中,应该首先形成长远的规划,应该更多的追踪和关注核心问题,传播和推广儿童福利领域的新理念和新概念,更多地纳入专家观点和国内外研究新趋势,使简讯更具理论和政策导向性。